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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四章 五大奢饰品牌代言人、买BTB

  第一百二十四章 五大奢饰品牌代言人、买BTB (第2/2页)
  
  出城当日,他命残影将“腥芒”交给云洛保管。是寄存,也是撩拨。若说夜宫之中有什么怕丢的东西,也就是这“腥芒”了。
  
  在谷中行了许久,陆烬示意众人停步下马,自己似也找了一会儿才指向山腰处一个低矮洞窟。叶玄当即命人入洞中察探,半晌后两个兵士拿了四块金砖出来。瞧神情,似是受了极大的震骇。
  
  “把他衣服扒了!”鬼蛾指着一名拿金砖的兵士厉声喝道。众兵悚然,却没有人动。自枯荣城出发的,共计一千零七十九人,汐云城郊实到九百九十三人,俱为“野战兵团”部从,这里没有鬼蛾的兵。
  
  “照办。”孤雁下令,语调阴冷。
  
  那兵士已吓得瘫软在地,连求饶也忘了。轻甲并不好脱,两个兵士花了许久才将他赤条条剥光,其实只一块小金砖藏在靴中,衣甲是白扒了。那被扒光的兵士跪伏在地,浑身打颤。孤雁厉狠的目光,扫向一同进洞的另一名兵士,那人噗通一声跪在地上:“团长大人,小的没拿!”
  
  “你瞧见他拿了么?”孤雁沉声问道。
  
  “大人饶命,大人饶命!”身上仍有衣服的兵士不住磕头,身旁赤裸的那个也复了神智,跟着喊道“大人饶命,大人饶命!”
  
  “跪直身子,抬头看我。”孤雁威严地下令。
  
  两名兵士闻言,缓缓正身仰头,先是穿着衣服那人眼中渐露坚毅之色,赤身那人片晌后也不再颤抖。
  
  “不要闭眼。”话中已全无厉煞,竟似带着长姐般的温柔。语罢,长刀“鸿湖”苍然脱鞘,直如湖光映日,一闪间两枚头颅同时落地。长刀饮血后,只凌空停驻一刹,旋即回刀搭于左臂臂窝,夹刀拭血,纳刀归鞘。
  
  “请少主责罚。”孤雁回身,单膝跪地。
  
  “回去再说,先办正事。”叶玄面无表情应道。
  
  “是。”孤雁漠然起身,回头望着地上两颗头颅说道:“睁眼的,以战死论。”
  
  叶玄对这明目张胆的徇私不由暗赞。孤雁是个良帅,却已没有自己的目的。
  
  “取。”简单一个命令,将事情扔给了孤雁。叶玄朝陆烬淡淡一笑,握着他的柳叶刀,在谷中百无聊赖般地信步游荡。
  
  “叶兄。”叶玄回头,只见陆烬拂袖抱拳,深深一揖,神色郑重以极。
  
  “陆兄,不必如此。”此情此景,还礼不妥,叶玄赶忙上前相扶。
  
  陆烬是真心相敬。此刻他已无用,木叶家仍不动他,这是要守诺了。日前他已交待陆醒,“若木叶家的翻脸,你便掷刀于地,慨然赴死,休做自取其辱之事。”于武士而言,战死乃是荣耀;而在罗摩眼中,战死亦是屈辱。
  
  “小影,找死啊。”残影随着进进出出,呼哧带喘的人流混到洞口旁边时,叶玄的声音自远处一个小丘上追到。
  
  残影忍不住好奇,非要偷进洞中瞧瞧,然而叶玄早已严令不得入洞。并非针对此事、此地,任何一处山洞、墓穴、地宫、沙漠、戈壁、冻土……凡是能够削弱、消解武人之力的地方,家族成员皆不准入。宝藏也不行,宝藏,尤其不行!在残影看来,这规矩简直荒唐至极,愚蠢至极,怯懦至极。怎奈木青儿盲信叶玄,怎奈木青儿手中有鞭。
  
  尾随入谷的“眼睛”们,终于慢慢搞清楚发生了什么,一些瞪目欲裂,一些掉头便跑。跑掉的,也无人追赶。“这事藏不住,莫乱杀人。”叶玄事先已有交待。
  
  千人轮番休息,从正午搬到午夜,从午夜搬到正午,终于将洞中金砖尽数放入骆驼鞍袋之中。一驼能载四千两,竟装满了一千两百六十驼。五百多万两,比陆烬估算的还要多。
  
  “挖。”叶玄又对孤雁下了一个简洁的命令。见到宝藏后,先做什么,再做什么,事先早已安排,此时无需多言。一些骆驼的鞍袋中,藏着短小的铁铲、锤凿,此时方用。
  
  “地底、壁内,没东西。”傍晚时分,孤雁回报。
  
  孤雁的语气,让叶玄感觉有些屈辱,那是一种大姐姐迫不得已陪着小男孩玩泥巴、过家家的语气。取宝之事,丝毫不能令她兴奋。叶玄也不知道,究竟什么才能让她兴奋,还有没有什么,能让她兴奋。
  
  报了夫仇之后,叶玄再没自她眼中看到过光芒。似乎只有“雀牌”能给她一丝快乐,只有木青儿和残影能让她有些在意。而她对叶玄的忠诚,则完全是一种“信用”。
  
  “就地休整,明晨出发。”叶玄自己的热情也被浇熄了不少。
  
  (注:孤雁的长刀,外形介于地球人所用的“苗刀”与“太刀”之间。)
  
  流亡日记-节选(17)
  
  今天遇到了一只巨大的……我不知道那算不算鱼。这家伙从我们船下游过,游了好久才过去。
  
  一开始我以为是幻觉,怎么可能有这么巨大的鱼。可是它游过去很远之后,从水下冒出来了,就像海中突然升起了一座岛,那肯定只是它身子的一部分。如果只是这样,我还可以骗自己说是幻觉,可当它潜回水下的瞬间,一道巨浪向我们扑了过来,比那次暴风雨的浪头还要大,船儿险些翻了。天那,要是它早一点浮出水面,我们就完了!如果我是骗吃骗喝的吟游诗人,绝对不敢给人讲这个故事,实在太可笑了,连贵族家的蠢小孩都不会为这故事付钱的。
  
  这东西究竟是什么,是书上说的“龙”吗?不对,书上说龙一只爪子就能抓起沃夫冈伽最大的斑牙象,如果是这样,那龙跟这家伙相比,简直就是没长毛的小雏鸟。
  
  该叫它什么好呢,除了龙,我暂时也想不出更霸道的名字,就叫“沧龙”吧。以后可千万别再遇到了。
  
  流亡日记-节选(18)
  
  咸肉和干饼果然开始变质,诅咒厄古斯!淡水可以通过下雨来补充,可食物……再这样下去,只能冒死吃不认识的鱼了。
  
  我问安涅瑟愿不愿意当我的储备粮,她立刻答应了。这贱种真是没情趣,不知道犹豫一下再答应才会比较感人吗?
  
  流亡日记-节选(19)
  
  咸肉和干饼彻底报废,今天中午第一次吃了鱼。残月不怎么明亮,直到目前我们都还没死。
  
  鱼不是乱吃的,就算赌博也要有谋略。我们不吃颜色鲜艳的鱼,鲜艳的东西容易有毒,这是沃夫冈伽的经验。另外,尽可能多地捕鱼,然后挑其中一种来吃。下肚的品种越丰富,越容易遇到毒鱼,这是显而易见的。还有,第一次吃的时候,先切下小小一块,比小拇指的指甲还小,用烛火烤焦,吃下去,然后等待。如果一天之后仍没有不好的反应,第二天就可以多吃一点。
  
  接下来就看运气吧。我现在倒真希望有个神祇可以供我祈祷,但我宁可葬身无尽海,也绝不祈求厄古斯!
  
  唯一的好消息是,最近天气没那么热了。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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