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九十七章 马香秀的预产期 (第1/2页)
给足别人的面子,不至于让人太难看。
这是做人的最基本原则。也是衡量一个男人是否成熟的表现。
马驹子这一点做的非常好。
他不像杨安国,那小子只要赢了,立马趾高气扬的叫嚣,说一些气人的废话。
「我来。」
这时一位二十七八岁的小伙子直接把衬衫脱了,直接下场。
这小伙子一米八几的大个子,身材魁梧,一身古铜色的肌肉就像肉蛋蛋似的挂在身上。
他先是向马驹子抱拳行礼,然后立马拉开架势。
马驹子点头回礼,也跟着拉开了架势。
那个小伙子也不废话,见马驹子摆好了架势,于是直接一拳掏向他的面门。
马驹子头一歪,躲过这一拳,然后,两只手死死的抓住他的肩膀不放。
他练的就是摔跤,尤其擅长近身搏斗,一旦让他抓住机会,就别再想从他手里溜走。
不到二分钟,那个小伙子就被马驹子放倒在地。
「我来。」
随后,又有一个年轻人下场。
……
半个小时内,马驹子先后放到了十几个人。
此时的他,体力消耗甚多,浑身是汗,嘴里喘着粗气。
如果再有两个人上场,他肯定趴下。
杨军知道马驹子身手不错,平时和杨安国比试的时候也看不出什么来,没想到这一下场,他的表现让人感到惊艳。
他不得不重新评价马驹子,这家伙不仅身手好,而且头脑灵活,打架的时候,除了身体技巧外,大多靠的是脑瓜子。
马占山的这些徒弟,虽然败了,但是并不能说他们太菜,要怪只能怪马驹子太强。
其实大家搏斗的技巧都差不多,很多时候,马驹子是凭借力量的优势获胜的,这家伙力能扛鼎,几百斤的野猪扛起来能走几公里,简直就是一个死变态。
杨军私下里和马驹子做了一下比较。
如果自己对上马驹子,会是什么样的后果。
不过,用脚指头想想就知道了,马驹子根本抗不下他一脚。
而且,他的功夫都是在战场上学的,和敌人搏斗,不是你死就是我活,所以,每一次出手都是倾尽全力痛下杀手,讲究的是一招毙敌。
他之所以能够多次死里逃生,完全是凭借腿上这点功夫,只要被他踢上一脚的人,不死也得残废。
之前大领导派八个人试探他的时候,那些人被他打进医院住了好几个月院。
到现在,那些人只要提起杨军,就浑身发抖。
一根木桩就能轻松的踢断,要是换做是人,谁能承受这致命的一击。
「行了,今天就到这儿吧。」
马占山见还有弟子准备下场挑战马驹子,于是连忙出口道。
马驹子连战十几场,体力已经耗尽,如果此时再下场,就有点趁人之危的意思了。
徒弟输了不丢人,丢人的是输不起,要是真的用车轮战赢了马驹子,他反而认为更丢脸。
「散了,散了。」
马占山的大徒弟万成吆喝道。
王成相对于其他人来说,已经算是个成熟的男人了。
他已经不再是那种血气方刚的年轻人。
所以,他知道那些年轻的师弟们肯定心中不服,但是马驹子毕竟是师叔的司机,不好过于为难,所以,他这个大师兄出来打圆场了。
众人一听马占山和万成都发话了,于是悻悻地收了手。
大家虽然心里不服,但是都很佩服马驹子的身手,
一个人连战十几场不败,值得让人尊敬。
大家收场后,纷纷围着马驹子身边,互相搂着肩膀,讨教练功的方法。
马驹子人比较圆滑,胜不骄,没有因为自己赢了十几场而沾沾自喜,露出狂妄的态度,他虚心的和马占山徒弟们讨教平日练功的心得。
过了一会儿,就开席了。
饭菜非常简单,除了杨军那一桌外,其他的四桌席根本见不到一块肉。
不过,杨军这桌肉菜也不多,只有一个猪肉白菜粉条,其他的都是些家常菜。
杨军知道现在物资紧张,市场上根本买不到肉,所以他对饭菜也不挑剔。
马占山特意从酒窖里抱了一坛子三十五年的女儿红,除了他们这一桌,其他几桌只能喝普通的老白干。
即使是这样,每人也只能分一小碗。
马占山今天非常高兴,频频向他敬酒,一个是江湖好汉,一个是军旅出身,性格豪爽,两人一见如故,把盏言欢。
而马驹子那一桌,喝得也是痛快,似乎是不打不相识,很快,马驹子就和他们打成一片。
一顿酒喝了两个多小时,随后,杨军醉醺醺的从马占山家里出来,闻了闻浑身都是酒味,他直接让马驹子送他回家。
回到家后,他跟正在给杨老四上课的钱老师打了个招呼就去卫生间洗个澡,然后就回房睡觉去了。
也不知睡了多久,杨军起床一看,已经五点了,他连忙去隔壁让马驹子开车去厂子里接伊秋水下班。
马香秀告诉他,马驹子已经出发了。
杨军回到客厅,跟正在准备下课的钱荣聊了一会天。
今天轮到钱荣给杨榆上英语课了,杨军当场就让杨老四朗读一段课文,一听到她那带汉语口音、生硬的腔调,杨军就感到头疼。
不过他也没办法。
现在各大书店都没有卖英语的学习资料,想要纠正发音是不可能的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