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一百八十四章 山穷水尽的九叔 (第2/2页)
“嗯。”苏离点头:
“他在圣治敦,那些牛鬼神蛇大概率是不敢来的,但如果他不在,它们或许就该活泛心思了。”
郭芙的眉头拧成了一个大疙瘩:
“可是,头之前不是说,咱们的对头里,也有预知者吗?”
“呼~”苏离长长的呼出一口烟气,略微沉吟后,沉声道:
“关于这个问题,刚才我特意问过瀚文,哪怕是预知,也需要媒介和参照物,不可能凭空发作,更不可能全知全能。”
“媒介?参照物,啥意思?”郭芙好奇宝宝似的,满脸都是不解之色。
事关超凡,这个问题明显超纲了,苏离面露难色,搓了搓下巴推脱道:
“我也说不清楚,你自己问翰文去吧。”
苏离这老狐狸估计的一点都没错,杜蔚国并没有离开圣治敦。
此时此刻,城北修建在山坡上的自来水厂,近60米高的二号水塔,他正蹲在水塔边缘,鹰隼般的目光,俯瞰着全城。
“参照物,啧,希望瀚文的办法,真能有效吧!”
杜蔚国咂了咂嘴,下一瞬,他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港岛,荃湾和元朗交界的大帽山,一处隐藏在密林中的天然溶洞。
“拉叔,我饿了。”暗无天日的山洞里,响起稚嫩的女孩声音。
“小眉,呐,给你先吃几块饼干垫垫肚子,拉叔等下就给你烤鱼吃。”
借着洞口透过来的微弱光亮,九叔宠溺的摸了摸小眉的脑袋,把一个油纸包递给她。
还细心的帮她把油纸掀开,里边还剩3块小饼干,元朗恒香记的牛油薄脆饼。
小眉是九叔的侄女,也是她唯一的亲人,今年8岁,很漂亮,只是有点瘦,左边的胳膊上,还缠着纱布。
接过饼干,小眉乖巧的先拿起一块递给九叔:“拉叔,你也吃。”
“小眉,你吃吧,拉叔不喜欢吃甜。”九叔摇头拒绝道。
“那我给你留一块,等会再吃。”小眉懂事的让人心疼。
看着小眉小心翼翼吃着饼干,生怕浪费一点的模样,九叔心中惆怅,忽然想抽根烟。
他下意识的伸手摸向口袋,这才想起来烟早就抽完了,而且不仅烟没了,粮也断了,晚上无论如何必须得下山一趟了。
“拉叔,我们还要在这里躲多久啊?”
小眉一边嚼着饼干,一边偷瞄着九叔的眼色,含糊不清的问道。
“要不了多久了,再过几天,拉叔就带你回家。”九叔有些心不在焉,随口宽慰道。
“可,可是,我们的祖屋都被烧光了,拉叔,我们已经没有家了。”
一听这话,小眉顿时回想起那晚从火场死里逃生的惊险,感觉伤口又疼了起来,她的眼圈泛红,连声音都颤了。
九叔摸摸她的头顶,口是心非的说道:
“没事,小眉,拉叔有钱,我们可以把祖屋重新盖起来,盖得更大更漂亮。”
“真的吗?那可以盖成二层小楼吗?有抽水马桶那种?”
小眉毕竟还小,心思简单很好骗,表情立刻多云转晴。
“呵呵,当然了,就是三层都行啊,到时候,给你单独住一层。”九叔笑得非常勉强。
“太好了!”
小眉欢呼一声,憧憬着未来自己的大房子,觉得干巴巴的饼干都变得美味起来了。
“唉~”九叔心中叹息,他明镜似的,还盖个屁的房子?
别说盖房子了,同时被煞神和地主会追杀,他凤九从今以后在港岛再无丝毫立锥之地。
哪怕是对峙的两方中有一方轰然倒下,他都不可能再重新回到总华探长的位子上。
他很清楚杜蔚国的性子,睚眦必报,杀伐果决,自己被他扶上高位,却背刺了他。
一旦倒出功夫,他会把地主会连同自己一起斩尽杀绝,绝不会心软。
如果地主会的谋划得逞,那么这群蠹虫,也同样不会让他继续呆在总华探长这样核心的咽喉之位上。
他们不仅会把他赶下来,还会要他的命,甚至连小眉都不会放过。
一句话,现在的九叔已经山穷水尽,不离开港岛,他必死无疑,可是想离开,也没那么容易。
现在,煞神和地主会都在挖他,四舍五入,相当于整个港岛都在找他,只要他敢露面,分分钟就得被咬住。
如果只有他一个人,轻手利脚的,或许还有机会逃出生天,带着小眉,连一丝可能性都没有。
“唉~”望着吃得津津有味的小眉,九叔忍不住再次叹息一声:
“难道是我错了吗?可是,个人意志,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凌驾于法律和规则之上。”
九叔跟杜蔚国之间一直都有分歧,而且随着他们的地位越来越高,分歧也越来越大。
到了现在,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。
说白了,九叔是个倔强的理想主义者,眼里不容沙子,像他这样的人,往往都是无法爬上高位的。
之所以加入地主会,就是因为九叔再也无法容忍杜蔚国的独断专行。
现在的港岛,俨然已经成了杜蔚国的个人王朝,他就是口含天宪的帝王,可以言出法随,无视任何规则。
而前任总警司菲利克斯蛊惑他的说法是,地主会的存在意义,就是为了推翻杜蔚国的“专权统治”,重新构建规则社会。
虽然明知是与虎谋皮,但是九叔依旧义无反顾的加入了。
“拉叔,我饱了,我去拾点柴,等会烤鱼用。”
吃完了一块饼干,小眉以极大的毅力克制住全部吃光的欲望,把剩下的饼干重新包了起来,贴身收好。
“不用,拉叔~”就在此时,九叔突然感到一阵心悸,后背冷汗爆出。
“不好!有人上山了!”他的猛地起身,想也不想,抱起小眉就朝溶洞的深处跑去。
与此同时,大帽山脚,距离山洞几公里的丛林里,突然闪出了几道人影。
“鹏仔,你确定咱们没走错路?”胡三的语气低沉,全然没有平时的轻挑。
鹏仔点头,回答的十分笃定,认路记路是他的天赋,在这个领域里,他无比自信。
“不会错的,三哥,当时追捕那群约南仔的行动,我亲自参加过,最后就是在这座山里的溶洞里击毙的。”
去年秋天,有伙凶残的约南逃兵跑到了港岛,这群家伙的手里有重武器,三天时间,在弥敦道连续抢了三家金店。
尤其是最后一次抢劫,他们还当街打死打伤了多名军装警察,这一下算是捅了马蜂窝。
当即就成立了专案组,警方一哥警务处长亲自挂帅,总华探长九叔具体执行,全港警察倾巢而出,撒下了天罗地网。
后来,通过九叔的玄门秘术结合现代侦缉手段,这几个约南猴子被围堵在了大帽山。
不过他们非常擅长丛林作战,配合默契,而且火力也异常凶猛,一度压的手持点38的港警们抬不起头。
在子弹耗尽的情况下,他们还进了山里的溶洞跟警察捉迷藏,最后,还是九叔亲自出手,才格毙了他们。
而这处迷宫似的溶洞,事后九叔让人封了,也就是鹏仔这样拥有记路天赋的人,才能找到。
胡三抽了抽鼻子,略带疑惑的朝山上瞥了一眼:
“好,那我们加快速度,急行军前进,鹏仔,你带路。”
“唰!”刀光一闪而逝,一段碗口粗细的灌木被斩断,孟波手持砍刀挤了过来,主动请缨道:
“三哥,鹏sir的体格不行,速度太慢,还是我来先遣吧,鹏sir,该往哪边走,你指挥就行,我来开道!”
一听这话,鹏仔的眼底顿时闪过一抹隐晦的戾芒,胡三则意味深长的勾了勾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