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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来读书 > 我真没想当旧日支配者啊 > 第三章 天之眼

第三章 天之眼

  第三章 天之眼 (第1/2页)
  
  “通过这块骨头,足够让你在第五能级之中更进一步了。但你只满足于此吗,难道你不想拥有真正的圣契吗?”
  
  布湿迦罗蛇一般的嘴角勾出弧度,用沙哑而含糊的语调说道。
  
  能级是废土世界上对于实力的划分,共有五个能级,从五到一,数字越小越强大。每个能级都是实力的跃迁,高能级的觉醒者能够轻松击败低能级的觉醒者。
  
  听到圣契,金胡子脸上的贪婪淡去,变得有些凝重。
  
  眷族的血肉,骨骸能够向外放射奇异的辐射,人类在持续的接受照射之后,就有可能觉醒,将灵魂中的源质转化为灵能。
  
  而圣契则更进一步,实力强大的眷族在彻底的掌握了血脉之中传承自圣魔的能力之后,就能将其化为圣契,印在身躯的之内。
  
  种类繁多的圣契就像一颗大树上的树叶,越接近主干的树叶越强大,眷族们将所有的圣契分为日月星三个等级。每个等级的圣契之间,潜力与威力都有着巨大的差距。
  
  只要挖出圣契,并将其从血肉之中剥离,再植入自身的身体之中,就有可能继承圣契之中的能力。
  
  但能够觉醒圣契眷族大多是同等能级之中最为强大的存在,几乎对同等能级的人类占据压倒性的优势。
  
  撞上不被猎杀就已经是幸运至极了。
  
  剩下想要获得圣契的方式,就是加入各个流派或者大型实力,他们有各种途径来传承圣契。但金胡子作为一名掠夺者,几乎没有可能获得信任,得传圣契。
  
  但与眷族交易,付出的代价与收获是成正比的。普通的骨骸便已经需要付出如此多的祭品,想要得到圣契,即使是最低级的星级圣契,所需要付出的代价也许是他难以承受的。
  
  “需要我做什么?”
  
  金胡子舔了舔皲裂的嘴唇,声音沙哑的连自己都吓了一跳。
  
  “一个夏人狩猎了我的族人,夺走了他的圣契。我要你杀了她,取她的头回来,到时候不仅她夺走的圣契归你,我还会额外再给你一枚‘强酸之胃’。这虽然只是一枚星级的圣契,但相信对你来说已经足够珍贵了。”
  
  布湿迦罗前肢的指甲一点,灵能在地面上绘出了一幅地图。
  
  “她在罗班湖边上三十七号哨站执勤。整个哨站只有七个人,你们攻下整个哨站应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才对。”
  
  “目标的能级是多少?”
  
  金胡子说道,如果目标是第四能级,他就直接放弃。第四能级的存在能够轻而易举的杀光这里的所有人,包括布湿迦罗。
  
  “只有第五能级,这个臭女人在巡逻途中无耻的偷袭了我的族人,啡舍迦罗当时正在戏耍追杀一队捕鱼的渔民,太过大意被这个女人偷袭了。”
  
  布湿迦罗舔着牙齿上的肉屑说道。
  
  “那里的辐射太高了,不然这个好机会可轮不到你。”
  
  李牧趴在芦苇丛中,将布湿迦罗与金胡子的交易听得一清二楚。比起仰着兴都人鼻息的西夏人,他对于东夏人更有归属感。
  
  而且,借助东夏的力量,原身的使命完成起来会更加的容易。能够对抗一个组织的,唯有另一个组织。如果能够直捣黄龙,攻入拉勒高德,根本就不需要卧薪尝胆,直接照着清单清洗便可以一报当年的血仇了。
  
  眼下金胡子与布湿迦罗的计划,正好是最好的投名状。
  
  根据原身的记忆,布湿迦罗虽然说得轻巧,但一头第五能级的眷族,可不是单靠偷袭就能猎杀的。觉醒了灵能的眷族,体表都有一层由灵能构成的黑膜。
  
  黑膜是眷族一种特有的器官,覆盖在身躯的表面,对于剪切力,冲击力,挤压力,乃至高温,低温都有极强的抗性,直接免疫了人类的轻武器,就连大口径的火炮,也只有在直接命中的时候能够造成有效杀伤。根据军校的教材,想要压制一头第五能级的眷族,至少需要三辆动力装甲和一个排的步兵。
  
  没有能够发射特殊弹药的重型武器,再多的普通士兵也只能沦为眷族的食物。
  
  能够独自猎杀第五能级的眷族,眷族悬赏的目标显然是个天赋异禀的天才。如果能救下她,融入东夏人绝不会有什么阻碍。
  
  李牧下定了决心,虽然现在放逐之界,食物与饮水不再是问题,他也不可能一直蜗居在沼泽之中。
  
  ......
  
  一处水道旁,李牧构筑了一道捕鱼围栏,截断水面,水道之中的鱼全游入了漏斗状的陷阱里,再也游不出去。
  
  因为几乎没有什么钓鱼佬敢到沼泽深处来钓鱼,所以河道之中的大鱼很多。没过一会,便有大鱼进了陷阱,冲撞围栏,响起哗哗的水声。
  
  李牧手指一钩,就勾着大鱼的鱼鳃,将整头鱼提了起来,打量了一圈。
  
  “应该是某种变异的鲮属。”
  
  这条鱼长达一米五左右,足有八十来斤。前世的鲮属鱼类可很难长到这个个头。若非李牧在军校时把身体打熬得十分强健,还真没法轻易将其制服。他将手伸入放逐之界,直接将鱼放入了平民挖出来的大水潭之中。
  
  将陷阱里的鱼挑了挑,李牧将几头明显性情凶猛,喜欢合体的鲶科鱼扔回了水里,然后将剩下的鱼也放入放逐之界之中。
  
  他发现,在辐射与灵能的双重影响下,许多的生物都出现了巨大化的倾向,部分的形态与习性也发生了变化。
  
  一只巨大的黑鹤从天而降,落在了地上。它足有一人高,神骏异常。一身的羽毛油光发亮,大多为黑色,只有颈部与翅膀上有辉亮的金属色光泽。
  
  在喝了太阳之泉泉水之后,它的体质要比亲代强了许多。
  
  因为时间流速的差异,短短一天功夫,放逐之界内的雏鸟就已经长成了成鸟。
  
  它长嘴在浑水之中一啄,便叼起一只鲶鱼,吞入了腹中,又亲昵的用头摩挲了一下李牧的手,才再次腾空而起,为李牧跟踪金胡子的行踪。
  
  李牧发现了一个放逐之界的隐藏设定,只要实力不强于自身,进入了放逐之界之后的生物都会下意识的亲近自己,愿意听从自己的命令。
  
  若非如此,他想要跟踪金胡子还没有这么轻松。悬浮艇的时速至少有三十公里每小时,他的脚力根本没法跟上。只有空中的黑鹤才能不露痕迹的跟踪监视,并指引方向。
  
  李牧心念一动,进入了放逐之界。
  
  此时的放逐之界,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。光秃秃的山头上草木丛生,郁郁葱葱。都是李牧在外面移植进来,命王六一家得空分蘖繁殖的。山下的平野上,田垄纵横,田地之中种植的水稻已经开始灌浆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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