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66章:节节败退 (第2/2页)
“我……臂……已……失……”
忍受着剧痛的马光远断断续续地说了一句话,他只感到自己的右臂里的骨头都被烧折了,已然完全使不出力气了。
眼下满头大汗,神情恍惚,嘴唇泛白,全凭仅存的毅力在努力坚持,跑着跑着便栽倒在地,后被亲兵救起,背着他在败逃。
“哎呀!让那狗鞑子的大将给跑了!”
“见鬼啊!”
趴在房顶上观瞧的两名狙击手气得都想用脑袋撞瓦片,绝佳的机会,就从自己的指尖给溜走了。
他们用的都是特制的转轮步枪,射速远超寻常的鸟铳。由于安装了瞄准镜,精度是可以得到基本保障的。
适才看到一个被亲兵重重保护的鞑子将领,不说是个副将,也起码是个参将,于是便瞄准目标,寻觅一个合适的机会下手。
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亲兵闪开位置的机会,扣动扳机,两发特种子弹双双中靶。
然而胸口那枚好像没打穿,只有打在胳膊上那枚子弹起了作用。
在将领遇袭之后,周遭的狗鞑子反应极快,他们再想补枪都来不及了。
尽管有伤毙了五六名鞑子披甲兵,可最值钱的那条大鱼却趁机给溜走了。
上千两银子不翼而飞,自然让这俩狙击手痛心不已,比没玩到扬州瘦马还要可惜。
清军溃败的如此之快,一方面是顶不住明军包括飞艇与坦克在内的正面强攻。
另一方面,则是负责督战与指挥的军官和将领,遭到明军狙击手的大量射杀。
某太子训练了一百名狙击手,就是为了在战场上射杀高价值目标。
前期装备的是新式燧发枪,不过装填速度非常之慢。
在转轮步枪的产量可以满足特种部队的需求量之后,狙击连后期便换装了这种利器。
也是整个大明唯三装备转轮步枪的部队,另外一支便是保护后邸的内厂卫队。
在反击之前,一部分狙击手调拨给乙邦才的特种部队,另外一部分调拨给前线的各部队。
不过每个两人编制的狙击小组都可以自行作战,随意挑选目标,这样灵活得战术便于其发挥自身战力。
高价值目标的特种非常简单,在培训时就明确过。
首先,都是前呼后拥,被亲兵所保护。
其次,甲衣较为高级,等级越高,甲衣越发精致。
最后,一般不直接参战,而是在稍靠后的地方指挥。
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的一定是狗鞑子的高级指挥官,狙击手可以随心所欲地将其猎杀。
在一个牛录章京最低价值五千两银子的时代,清军的将校都早已成为狙击手眼里的“美味”!
一只甲喇章京三万两银子起步!
一只梅勒章京至少值五万两!
打死一个够吃一辈子,这等好事上哪找去?
没啥能比猎杀一只狗鞑子将领更让自己开心的事情了。
对清军来说,这些特殊士兵得的存在,就是一场无妄之灾。
某太子要求狙击手十步距离,百发百中,二十步距离,二发中一。
三十步要做到三发中一,五十步也要五发中一。
实际上,经过大伙的刻苦训练,每人都能达到五十步距离,三四发中一的水平。
这靶子可不是明军在射击训练时常用的两米见方的大号靶子,而是一米见方的小号靶子。
由于采用后膛装弹,转轮步枪的精度其实逊于燧发线膛枪。
但在前者是六连发,而且装弹速度极快,在火力上远胜后者。
狙击手们在尝到甜头之后,便纷纷放弃了燧发线膛枪。
即便远距离打不中,还可以悄悄靠近猎物再开火。
一枪打不中的话,咱就多补几枪!
狙击手都是用子弹喂出来的,一些人在自己擅长的距离上,都无需瞄准镜的帮助。
可以用肉眼瞄准,并且自行计算弹道可能产生的偏差,扣动扳机便可命中目标。
每个两人编制的狙击小组都可以一次连续发射十二发白磷达姆弹。
一旦上房,爬到屋檐上偷袭清军,对毫无准备的猎物来说,无疑是灭顶之灾。
为了便于核实战果,狙击枪所发射的特种子弹里都含有一种颜料。
在尸体里发现,便可以视为狙击手可能的战果。
具体还要看尸体的中弹数量,没有其他子弹射入的话,才能算数。
战场如此混乱,前线作战的清军也没人有心思挽回败局。
这时候有将校被打死了,那就是真的死定了,连被挖坑埋了的机会都捞不着。
对于低级别校尉,没人给他们背尸体,只有高级将领才有这个待遇。
等到战后,负责打扫战场的兵部与医部的相关人员,会逐个进行验尸。
眼下天气不再炎热,即便尸体在户外放上几天也毫无问题。
只是掉进河里的尸体要尽快清理干净,以免长时间的污染水源。
失去了将领的指挥之后,不论哪部的披甲兵都无心恋战,跟丢了魂一样在跑路。
战斗打响一小时之后,清军在广平库一带便损失高达上千人之多。
马光远现已负伤,所部由其弟马光辉负责指挥,而巴颜所部的境况也好不到哪去。
阿巴泰没有入城,觉得有这两位大清国的得力干将已经足够了,他在城外静候佳音即可。
这位旗主还不知道,他派进城里的一个甲喇的八旗兵,此时已经打没了两个牛录。
残部也组织不起来有效的反击,跟汉军两旗在往竹木厂方向节节败退。
“弟兄们!给我冲啊!”
祖宽好不容易逮到一个证明自己能力的机会,这会儿正带着一个连的骑兵沿街恣意追杀溃逃的狗鞑子。
他给手下的命名极为言简意赅,见到披甲的狗鞑子,无须任何多余的言辞,一刀砍过去便是了。
在山东被杨嗣昌那个混帐差点玩死,被太子爷救出大牢,再不表现一下的话,自己岂不是真是无能之辈了?
一并被擢升的陈国威和倪宠先后有斩获,憋了好些天,他麾下的骑兵哪怕不出城,也要在城里杀得狗鞑子后悔入城。
碰上穷凶极恶的狗鞑子没炮又没马,光靠两条腿在四下蹦达,这可是数年不遇的良机,定要杀个痛快才是!
明军骑兵也无需担心被自己人误伤,现在大伙都知道从地洞里钻进来的狗鞑子是没马的,骑马的自然是友军兄弟。
一旦大队骑兵开始控制各条街道,便意味着在宅院里的狗鞑子被分割包围了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