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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金娘(求收藏,求推荐,各种求)

  第十一章金娘(求收藏,求推荐,各种求) (第1/2页)
  
长夜漫漫过去,启明星越来越耀眼,夜空的东方露出一丝鱼肚白,刘宣一行人已经距离董家堡越来越远。
  
  借着微弱的亮光,刘宣好奇的仔细观察着这个全新的世界,在这个年代,与刘宣以前见过的陕北乡下颇有些不同,植被更加旺盛茂密,在荒野中开垦的农田也远没有后世密集,在陕北农村随处可见的梯田也几乎没有。
  
  梯田大发展在新中国时期,在农业学大寨的口号之下,新中国以惊人的组织能力,在全国各地修造梯田,才有了刘宣后来到处都是梯田的景象。
  
  过去的这个夜晚,对于刘宣来说是多么的难忘,这一夜的惊心动魄,仿佛比刘宣二十四年生活全部都激动人心,昨天一夜经历的生死,也远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艰难许多。
  
  昨天一夜,刘宣杀伤不下于十多条人命,书上常说初次杀人,会有一种莫名的不适,常常呕吐不止,吃不下饭。
  
  但是杀人对刘宣来说却非常自然,仿佛吃饭喝水一样简单,只是有些脸红脖子粗,因为用力过度,身上还有些疲累,肚子里更有些饥饿。
  
  “看来自己天生适合活在乱世之中,一定是冷血动物,对于被自己杀伤的认命,仿佛在看待宰的牛羊一般。”
  
  天越来越亮,太阳慢慢挣脱了地平线从东方升起,将东方的一大朵白云照的像火一样通红。
  
  刘宣一行人骑着骡马,赶着耕牛,从董家堡深夜逃出来,顺着董家河,连夜走了七八里路,眼见天色放明,刘宣见李昭云的家眷有些劳累不堪,于是勒住了马缰,跳下了战马,开口说道:“李老先生,大伙儿都累得不轻,不如先歇歇脚,然后商议一下去哪里找一个容身之处。”
  
  李昭云见女眷确实疲累不堪,尤其是自己的老伴儿,的确是非常劳累,毕竟一个小脚女人,昨天一夜担惊受怕,还赶了半夜山路,坚持到现在还没有叫苦,已经非常不容易了。
  
  李昭云点了点头,招呼大家拴好了骡马耕牛,铺开一张毛毡,众人肩并肩背靠背,挤在这张毛毡之上。
  
  因为刘宣突然放火烧了李昭云的茅屋,家中的用具也没有带出多少,还是李昭云的两个儿媳,才带出了一口大锅,一个铜瓢,一张毛毡,两床铺盖,因为现在情况紧急,众人也没有顾忌理法,男人靠男人,女人靠女人的挤在一起。
  
  刘宣稍微有些不好意思,毕竟昨夜自己烧毁了他们的房子,还弄得差一点兵戈相见,尤其是对于李昭云的女儿,刘宣昨日粗暴的将人家踩在脚下,受了不少苦楚。
  
  李昭云全然不以董家堡为家乡,只认为失去了一个寻常的容身之处,在这十多年来,因为惧怕东厂的拘捕,李昭云一家也居无定所,从不敢在一个地方长期定居,毕竟明廷对于塞外部落的渗透还是非常厉害的。
  
  自从明朝嘉靖年间名将戚继光,在万历二年击破朵颜三部,一战打垮五万蒙古骑兵后,这个昔日草原上的霸主早已经日薄西山。
  
  如今一部依附在建奴之下,另一部在蒙古大汗林丹汗麾下苟延残喘,剩下的蒙古部落,早已经四分五裂,没有多少战斗力了,从此以后,明朝对于塞外的渗透力量也大大增加。
  
  李昭云身在塞外,还是非常害怕被锦衣卫,东厂等特务番子发现,他们流落塞外,四处为家,不仅学会了牧马放养,李昭云还学会了兽医。
  
  李家的三个儿子,学会了骑射,尤其是李家幼子李旭升,几乎算生长于塞外,性格习俗也与蒙古少年相类似了。
  
  刘宣长叹了一口气,打破了沉默,开口说道:“李先生,如今董家堡肯定是回不去了,董家族长董述昨日不见踪影,恐怕是早已经逃离出去。”
  
  “以我的估计,董乡绅应该连夜去了延长县城,向县令张云柯搬兵求助去了,董家族人董文生高居四品京官,地位还在三品陕西布政使之上,延长县令张云柯哪里敢怠慢董家,只怕今日一早,延长县中的官军就已经出发了。”
  
  “众所周知,官军军纪败坏远胜于盗匪,常常祸乱地方,就连军中将校,也不敢制止,一旦官军进入董家堡,肯定会烧杀抢掠,董家堡只怕会成为非常危险之地。”
  
  “大家虽然萍水相逢,但是在这个世道,只有众人合力,万众一心,才能在乱世中生存,大家伙以后打交道的时间还很长,对于我昨日烧毁你家房屋的行为,希望李老先生不要介怀。”
  
  李昭云爽朗的一笑,开口说道:“刘小哥,那四间小小的茅屋,本来就是董家的房产,不是李家的东西,对我而言,根本谈不上损失。”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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